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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麻栗坡提倡简办婚丧嫁娶事宜

    信息发布者:杨代梅
    2017-08-24 15:35:31   转载

           近年来,群众攀比之风盛行,每年在婚丧嫁娶中的礼金都高达数万元,群众已是不堪重负。为倡导立家风、传家训、树家风,倡导文明新风,不铺张浪费,不盲目跟风攀比,麻栗坡县积极研究,由县民政部门指导全县93个村委会9个社区认真完善村规民约,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将婚丧嫁娶事宜纳入村民自治管理范畴,各村委会(社区)按照县民政部门制定的村规民约意见结合本村实际进行修改完善,重点从八个方面整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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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01

    倡导一婚一宴。婚事双方根据实际情况,尽量采取一场婚礼、一处酒席、一次办理、一本礼薄的方式进行;分开宴请不得超过两次,要控制宴请人数,尽量缩小宴请范围,不得超过50桌。

    02

    简化婚庆程序。婚宴过程中,以告知男女双方亲朋好友已结为夫妻为目的,少数民族的婚礼,在展现民族特色的同时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与活动。

    03

    控制筵席标准。严格控制菜肴数量,合理搭配菜品,宴席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居民生活标准中等档次,提倡“光盘”行动,杜绝高档酒水、香烟等。

    04

    压缩礼金支出。提倡婚嫁人情往来重亲情与友情重在参与、轻礼金。婚事双方根据实际协商彩礼额度,严禁攀比跟风。

    05

    丧事简办。倡导实行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、骨灰寄存或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,7天内安葬;有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的地方必须进公墓,送葬选择就近路线,禁止沿途产生不文明,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。

    06

    提倡一丧一办。办理丧事,仅限一事一次性办理,多个子女的,仅限于共同生活子女或共同生活亲属作为办理人,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借机大摆宴席。

    07

    寿宴少办。寿宴办理指年满70岁以上(含70岁)的老人寿宴,尽量控制在满10周年上宴请。

    08

    其他喜庆事宜,提倡不办。满月、周岁、订婚、开业、乔迁、70岁以下寿宴、升学参军等喜庆事宜提倡不办。确需办理的,只限邀请近亲属邻里,尽量控制宴请人数,宴请不能下请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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